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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我和先帝相爱相杀日常-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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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知道素素的意思,她想做的是让陈国乱起来,可是现在陈国尚未乱起来,她自个儿先栽进去了,太谷镇又是一场血案。
  事已至此,纵然是将印玺换回去,太谷镇的事情难道就不存在了吗?战争就不会来了吗?不会!血债血偿啊,公子韬。
  戚慈算是看清楚张尔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了,她让大山给他松绑,原本关押他的屋子就成了他的住处了,张尔一时间也不知道要去哪里。
  当时实在是太匆忙了,王姬也没有说清楚让他带着印玺去找谁,吴国君不靠谱,连他都知道。索性现在印玺藏得好好的,这山上看起来隐秘极了,戚慈也不像是会痛下杀手的人,他竟是毫无负担地就住在部落里面了。
  心太大了。
  戚慈知道了来龙去脉之后,心里一分析,知道这战争暂时打不起来,印玺不见了的公子韬现在最焦头烂额的应该是要怎么去掩埋这件事情,而不是再冲动地继续屠杀吴国百姓。
  可是等他一旦将这件事稳下来,吴国便逃不过了。
  战争是迟早的事情,可是来得越晚自然是越好的,戚慈就有越多的时间可以发展部落,可以强大自身。在乱世之中,这些都是她和族人生存的资本。
  部落的砖房一点一点在建,阿溪组织着一群女孩儿在晒山菇和野菜,至于男孩则在肉上面抹盐,将肉腌起来,冬季的时候不至于没有吃的。
  戚慈一时也没有事情做,恰好看见阿溪他们,走过去自然而然地加入了他们。
  大巫带着承去山间采药存储,见到这一幕,笑得合不拢嘴,他点头道:“真好啊。”
  真好啊,现在的部落。
  作者有话要说:  暂时不会打起来哒~会先建设一下部落,现在开战,慈慈纵然是天仙下凡,不付出惨重代价也赢不了啊~
  感谢昨天安慰我的大家,我知道宝贝们都在,其实每一个经常给我留言的小可爱的名字我都记得哒,哈哈哈哈, 毕竟我一天都混迹在书评区23333
  好了,明天又要上班了,摸摸头,做个好梦,晚安啦~


第50章 五十 奇珍阁
  苑城的贵族攀比风气甚重,基本就是你家有个什么; 我家一定要有一个更好的; 若是最近风靡什么; 你家没有; 那在贵族聚会之上必然是会被众人嘲笑的。
  有一年; 苑城传进来一种极薄的绸子,花色新鲜极了,关键是这绸子裁剪后穿在燕家少主身上; 顿时就风靡了起来; 一时间; 谁家若是没有几身这印花绸做的衣裳; 出门都会羞于见人。
  这绸子的价格也从最初的二两银子一尺暴涨到二十两银子; 却还是络绎不绝,甚至一度断货。
  这就是名人效益; 也等于是一种攀比风气。
  要想在苑城做大生意,想在这天下做一等一的生意; 首先就要抓住这些贵族的心理。了解你的客户; 你就成功了,所以那些真正成功的大商人啊; 对历史来说; 已经不单单是个商人了。
  前有陶朱公范蠡; 聪明睿智,文韬武略,圣人之资; 在史书上,这是一位政治家、军事家以及经济学家,他的另一个身份才是商人。
  后有吕不韦,低价买进高价卖出,从一个家财千金的大商人成为秦朝相国,一句“奇货可居”闻名于世间。
  纵然历史已经变了,这两个人都不存在,可是历史永远是有借鉴意义的。这个道理,戚慈比谁都明白。
  最近,燕家举行宴会,地方定在苑城郊外的落鸣山上的亭子之上。落鸣山的日出日落和满山的樱花市最让人津津乐道的东西,这个季节由于没有樱花,一时间大家都没有想通这是要赏什么?
  赏初雪,奇怪了,苑城很少会下雪的。
  只有那亲自收到的帖子的人才知道,燕家怕是想要炫耀他们不知道从何处得到的名为“纸”的东西吧。燕家也算是下了大力气了,给每家每户的帖子都是洒金纸,看上去富丽堂皇,实质造价不菲,下这样的血本无非就是为了彰显他们自家的财力和势力。
  真正的贵族那就是要用别人都没有的东西。
  说来这纸真是一个好东西,洁白柔软,又极易书写,关键是……这东西看起来就价值不菲啊。
  一时间苑城热闹极了,大家都在暗暗打听,这种好东西究竟哪里才买得到。可是四处打听之下,也没有谁知道这东西究竟哪里来的,不是没有人想过问问燕少主,专门在苑城最好的酒楼订了一桌酒席,却只换来燕少主微微一笑。
  什么也没有问出来,酒席的银钱还不菲,气煞人也。
  既然问不出来,那就赴宴赏雪便好,天公作美,前日晚间果然下了一场小雪。
  燕少主这次也算是下了血本了,他总共请了十来户人家,不是每一家都是贵族,可是却都是苑城有头有脸的人家。
  这个颇大的亭子四周都是纱幔,那纱幔微微带青,风一吹纱幔微微飘荡,让人有些心痒痒。燕少主端坐在中间,他身边站着好些个侍女,个个都貌美如花,穿着裁剪得到的绸布衣裙,头戴金玉,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哪家的女公子呢。
  先来的是个小士族家的嫡子,姓姜,名磬。这人面色白净,生得有些稚嫩,实际年纪比燕少主还大那么几岁。
  他一进来便弯腰行礼,口道:“今日倒是托了少主的福,才能一赏初雪了。”这亭子四周烧着炭炉,是故亭中非但不冷,还有几分暖意。
  燕少主笑着说:“磬来了啊,快坐快坐,春花,上些茶水来。”他身后立刻站出来了一个美貌的侍女,,很快就斟了一杯茶,柔柔地端给了姜磬。
  这个茶盏是极薄的瓷杯,上面画着艳丽的樱花,姜磬从没有见过这样上乘的瓷器,一时间被惊住了。
  他眼神之中流露出来的震惊取悦了燕少主。
  苑城原本就位置比较偏远,王都流行的东西传到这边来往往已经是几个月后的事情了。说是贵族、士族,其实也没有见过多少好东西。这瓷杯一出,顿时惊艳众人。
  这杯子,做工比多少人家中的花瓶摆件都好啊,可是在燕少主这里,却成了一件喝水的用具,这才是真正的贵族啊。
  每一个看见这瓷杯的人,心中莫不感叹燕家的奢华。
  眼看着,人就来得差不多了,燕少主微微打眼一瞧,却什么都没有说,众人便心知,这一定是还有人没来呢。
  人人都在心李里想着,不知道最后到来的人究竟是谁,这般贵重。
  一双纤长素白的手撩开的青色的纱幔,单单就是这双手,便足以让人惊艳了。连燕少主都不由得凝神屏气,什么叫做宛若天成,肤色如玉,这就是了,他燕恒也算是长了一回见识了。
  来人穿着碧色宽袖衣袍,一头乌发只用一碧绿的发簪微微挽起。容貌之盛,世间罕见,吴国好美人,可这等美人实在是无人见过。
  苑城这等边陲小城之中,还有此等人物。雌雄莫辩,有着女子的精致和娇媚,又有着男子的随性和洒脱。
  以至于她身后跟着的那人,就这样顺理成章的被大家忽略掉了。
  “燕少主好。”
  苑城新开了一家奇珍阁,号称无珍品不卖。什么叫做珍品,那便是世间罕见之物才能称得上一字“珍”。
  这里面全是让人趋之若鹜的东西,洁白如雪的宣纸,桃花笺,洒金纸,还有各色各态的瓷器以及上好的玉石和十里飘香的点心。甚至还有这神秘的食谱和不可描述的东西。
  没有人知道那所谓的不可描述的东西是什么,店家说有缘人才能得见,什么是有缘人,谁也不知道。
  “奇珍阁”背后的主子是谁,谁也不知道,却没有人去找麻烦,大家自然就懂了。都是人精,谁也不是傻子不是。
  一时间,贵族之间人人以拥有“奇珍阁”的东西为荣,攀比的风气使得“奇珍阁”的东西越发显得珍贵几分。
  这小小的“奇珍阁”说是日进斗金也不为过,至于背后的主子,自然是戚慈和景翘了。
  “到底是你眼光独特啊。”景翘斜坐在榻上,端着一杯热茶,雾气腾飞模糊了她有些冷硬的眉眼。她眼前的小几上面放着这半个来月的账本,实在是让人满意。
  景家的确有钱,可是光有钱还不够啊。
  戚慈建议联合燕家,推出“奇珍阁”,实在是一步妙棋。听闻景翘的话,戚慈勾唇一笑,随意翻了翻账单,亦是满意极了。
  这是她和部落安身立命的东西,在这个世界生存,总是离不开钱财的。“奇珍阁”运转正常之后,戚慈和景翘的先前商议的商队便正是建立了,两人心照不宣地将自己的人塞了进去。
  鸽子已经训练出来了好几只,至于参与商队的人,戚慈已经提前询问了,万事俱备,只等开始了。
  这一个多月,部落里面说一句天翻地覆不为过。破旧的茅草屋被推倒,新的砖瓦房修建了起来,人人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
  戚慈的屋子不大,采光却极好,让人一进门就心情极好。有屋住,有食吃,还得要有衣穿。这个时间段的历史上,是没有棉花的,棉花传入中华的时间约莫是明朝了。
  没有棉花,保暖就成了大问题,没钱的平民百姓,多是在衣物里面填充碎麻布,有钱的贵族自然是穿毛皮衣物了。
  戚慈一直想弄到棉花,可是棉花这玩意,还当真不是她现在说能找到就能找到的。
  但是好在今年冬天不算太冷,多穿些衣物也是将将能御寒的。
  至于行,戚慈不是没有想过将山路铺上石阶,这样进出都会方便许多,可是一想到太谷镇的事情,她就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石阶路的确是方便好走,可是方便的不单单是部落里的族人啊。
  她的桌上,那专门写着武器的木块都叠了老高了,她已经将四大发明之一的火药都写出来了,可却是纸上谈兵,部落里面缺少能将这些武器化为实质的人啊。她也不过是个理论派,理论派身边没有个实践派那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她的桌子上,堆着的是能称霸天下的武器,可部落的族人杀只鸡都还用着石刀,有那么一瞬间,戚慈有点悲伤。
  “嘿!哈!”戚慈打开窗,远远传来了声响。
  “泡儿,你这个拿剑的姿势不对!天赐,你没吃饭啊,你这个力气打鸡都打不死!”在部落口的大树下,一大片开阔的土地,在寒冷的冬季,原本应该猫冬的时候,这里就成了一个极好的训练营。
  戚慈微微一笑,想着横竖闲着没有事,不如去看看。
  部落的男丁几乎都加入了这场训练,训练场分为两块,一边是成年男子,一边是尚且年幼的男孩。两边的总教练都是大山,大山是个严肃负责的人,丁是丁卯是卯的,该怎样就怎样,谁求情都不行。
  戚慈到的时候,力气达不到要求的天赐便大山单独提溜到一边,他让他左右手挥剑一百下。
  天赐背对着戚慈,挥了大概二十来下,就觉得手中的石剑越来越沉重,他突然将剑一扔,怒吼道:“凭什么我们要吃这种苦头,好端端的大冬天不在屋子里面待着,要出来吃这种苦!就算我学会挥剑又有什么用!我的生活从此就会有什么改变吗?”
  一时间,所有人都愣住了。
  天赐则像个斗胜的公鸡,高高昂起了脑袋。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废材咸鱼作者君决定立下一个梦想,那就是冲击季榜,啊哈哈哈哈,宝宝们多留言嘛~人家要去季榜尾巴上面遛一遛,以后也好骄傲地说我也是去过季榜的人了~等我上了季榜,就双更(作者豁出去了)~
  下一章预告,嘻嘻嘻,不告诉你们~么么么哒,感谢专门留言安慰作者君的宝贝儿们,群体么么么哒,知道你们大概都很忙,记得有空要来看看我~比心,晚安安~做个好梦哟~


第51章 五十一 剑法
  “你学会了挥剑; 你的生活的确不会有什么改变。”戚慈突然说道; 天赐皱眉转过身来,这才发现戚慈过来了。
  戚慈很少会板着脸,他们也很少见她这般严肃。
  “神……神女、大人。”天赐动了动嘴唇; 恭敬地喊人。其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神女大人看起来年纪还没有他大,他却莫名地有些害怕她。
  一时间,一片寂静,谁也没有说话,天赐有些别扭。他说那番话的时候,理直气壮极了; 因为那都是他发自内心的想法,他是真的觉得挥剑没什么用处; 不如回家去。可是一看见戚慈; 他莫名就有点怕了; 他开始怀疑自己那番话是不是说得不太对了。
  戚慈没有说话; 她打量了一眼天赐; 走了过去,捡起了被他丢在地上的石剑。石剑很沉重,没有开刃,是害怕他们不会用剑伤到了人。
  她练剑的时候; 最爱惜的就是剑,无论是什么材质的,她永远记得最初大山对她说的那句话; 一个剑客,最爱惜的,应该是手中的剑。剑不是死物,而是并肩作战的同伴。
  “大山,你将你的剑给他。”右手拿剑的戚慈,显得有些冷冽,在场的人,哪怕是大山都没有见过这样子的戚慈。
  大山的剑,开过刃,也见过血。这是他的伙伴,他其实是并不想将剑借给天赐的。
  “将剑给他,我告诉他为什么要学剑。”戚慈站在那里,脊背挺直如同山间的绿竹,仿佛没有什么可以将她打倒一般。大山悚然一惊,他明白了戚慈的意思,她这是要同天赐比剑法,可是要知道,戚慈的剑是没有开刃的笨重的石剑。而他的剑,是锋利轻盈的青铜剑,这二者之间,谁更厉害显然易见。
  “神女大人……”大山面上的担忧实在太明显了,戚慈忍不住轻笑道:“怕什么呢,我是你亲自教导出来的。”
  她曾经那么辛苦咬着牙一步一步学下来的,纵然是现在,再忙再累,她也没有放弃过练习剑法。一个人纵然再有天赋,没有努力,没有挥洒过汗水,哪里就那么容易成功了。天赋固然重要,却不代表拥有天赋就拥有一切。
  大山一步一步朝着天赐走过去,他双手捧着剑,非常慎重地将自己手上的剑拿给了天赐,说道:“不要辜负它。”不要辜负了他的伙伴。
  天赐有些慌张了,他不明白事情怎么就发展到了这一步,怎么他就要同神女大人比试剑法了,他手中的剑还是开刃的,万一伤到神女大人怎么办。
  戚慈轻笑,眼神之中第一次闪过一丝轻蔑:“你不要太有负担,你试试看,能不能伤到我。”他这个样子,想要伤到她,完全是痴人说梦话。
  天赐显然也看见了戚慈眼中的轻蔑,他到底是个男儿,有几分骨气,被人这样一激,再怎么样也不会退缩了。他拿起剑,比划了几下,心中突然就生戚起一股豪情来:“既然如此,我就不客气了。”
  人群散开,围成了一个圈,留给了戚慈和天赐足够的场地。
  戚慈单手拿剑,看上去丝毫不费力,挥剑如同行云流水,但是没有一个人敢忽视这美丽的姿态背后的威胁,有那聪明的,就知道这次天赐惨了。
  看见这样的戚慈,大山露出了一个笑容。
  这是他一手教导出来的,不管未来的他有多少学生,会教导多少人学剑,戚慈都是他最优秀的一个学生,有天赋还努力的,他此生也许只能遇见一个戚慈了。
  天赐拿着显然占优势的青铜剑,却毫无章法,他有力气,有武器,却依旧不如戚慈。
  戚慈的剑法讲究一个字“快”,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她的动作利落极了,没有过多的花哨,好看却也能致人于死地。
  她的剑法很有灵气,因为她总是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分析出来一个人的弱点和破绽,她与人对战,全身心的注意力就在对面的人身上了。周遭的事物便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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