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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好男人操作指南[快穿]-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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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人,之前不懂事,被我拿住学了几天规矩,看看,如今是不是有大家风范多了?”
  几位夫人互相对了个眼神,瞧着如同惊弓之鸟的任茯苓,心里都有了点底。
  大家都是土生土长在金城扎根了的,谁还不知道谁啊,沈家那规矩说是森严,实际上只冲着女人与下人去的,之前方家小姐嫁过去时,因为她性子温顺,也没想着要反抗什么的,因此沈母这婆婆看着也挺像回事。
  任茯苓可不是方小姐那样好脾气的,之前还未嫁人前,没少满城里跑,如今这模样,显然是触怒了沈母,被教训了。
  后宅女子,教训人的方式多的是,有的是能让人畏惧却还说不出苦的法子来,看任茯苓这模样,估计被教训的不轻。
  只是没想到这沈夫人竟然这样狠心,儿媳妇都还怀着孕呢都舍得下手,女子生产本就是鬼门关,若是惊吓过度到时候出了个什么事……
  想到这里,几人的动作都是一顿,又看了看沈母脸上那得意的神色,微微蹙起眉。
  这沈夫人不会打的就是这个主意吧,瞧着她那模样,也不像是喜欢任茯苓这个儿媳妇的。
  任茯苓安静的坐在一边,对沈母拿自己乖顺来炫耀一事毫无反应,只有垂下眼时,带上了一片恨意。
  她恨死这个老虔婆了,可谁让沈家没有她的人,满府都是沈母的人手,沈云倾还被派出去处理扬州那边的生意,短短几个月,硬生生将她磋磨的不成人形。
  她只能暂时忍辱偷生,等到沈云倾回来,再好好地将这几个月吃到的苦头告诉他,让他为她出头。
  沈母不知道儿媳妇是怎么想的,正在笑着与几位夫人谈话,突然大门打开,方夫人与方黎澄到了。
  她们一个是林大帅妻子,一个是林大帅丈母娘,一出现就立刻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许多想要与林家打好关系的夫人上前攀谈,就算是没上前的夫人们也都对她们报以友善的笑表达敬意。
  沈母与方家有仇怨,之前想要讨好被方夫人堵了回来,因此现在也只能站在原地颇有些艳羡的看着那边风光无限的方夫人。
  任茯苓也看了过去,只是她的视线却落在了方黎澄身上。
  她对方黎澄的印象还停留在那天在街上碰到,那个因为儿子丢了而头发散乱满目慌张的女人上。
  在任茯苓心中,方黎澄一向是不如自己的,没有她年轻,没有她漂亮,甚至大字不识,典型的一个旧社会女性。
  而现在,方黎澄站在灯光下,身上穿着一身漂亮的旗袍,露出了半截皓白手臂,手腕上戴着一个翡翠手镯,翠绿的颜色更显她的皮肤白嫩。
  旗袍一向是贴身的,任茯苓自从身体因为怀孕渐渐发胖之后就再也没穿过了,如今只能眼睁睁瞧着这身旗袍穿在方黎澄身上,将她身体漂亮的曲线展现出来。
  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竟是正正好的。
  这与任茯苓记忆中的那个方黎澄相差甚远,不光是身材,还有方黎澄那张漂亮自信的面容。
  她端着酒杯,正与一位夫人浅笑着谈话,眉宇间满是温婉,让人看了就觉得浑身舒坦。
  方黎澄,有这么漂亮吗?
  任茯苓几乎要恍惚了。
  好在很快,她就坚定下了心神。
  光有一张好看的脸有什么用,女人最重要的是内在。
  没有内在,就算是嫁给了方大帅,迟早也要被厌弃的。
  可现实往往很残酷,任茯苓刚刚安慰完自己,就见着门外又出现了一个人。
  与本国不同的高鼻梁和深邃五官很清楚地能看出来,这是外国人。
  “是大使馆的密斯特夫人。”
  任茯苓听到旁边有人在交谈,商量着要不要去和这位密斯特夫人凑凑近乎。
  然后,她亲眼看着这位密斯特夫人进门后四处张望一下,接着看向方黎澄这边,眼睛一亮,三两步走了过来,张开手臂给了她一个拥抱,张口便是意大利语:“方,好久不见,我真想念你。”
  “我也是。”
  方黎澄落落大方的与她相拥,用着标准的意大利语回答:“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一切还顺利吗?”
  “很顺利,一会结束了我们一起喝一杯怎么样?这么久没见到你,我有好多话要跟你说。”
  方黎澄有些抱歉的笑笑,“抱歉,今天恐怕不行,我和我的丈夫已经约好了,不如我们明天再约吧?正好明天是花灯节,你还从来没有见过花灯吧?”
  密斯特夫人点点头,笑着答应了下来:“好的,我们明天见,不过一会你要为我留出一些时间来,我特地给你带了礼物……”
  任茯苓简直是瞠目结舌的看着方黎澄与那位密斯特夫人相谈甚欢。
  她是学过一些意大利语的,之前在国外时因为算是从小在那边长大,因此外语说的也很利索,任父曾经想要让她多学习几门外语,毕竟在任父看来他们一家人迟早都是要回国的,现在国内这么乱,多会几种语言如果遇到什么突发情况也不会有坏处。
  但任茯苓很排斥学习新语言,试了几次只能作罢。
  意大利语就是她怎么都学不会的那种外语,那时虽然学不会,但也勉强会了几句常用话,因此现在,她可以听得出来,方黎澄并不是装模作样,她是真的在用意大利和这位密斯特夫人交谈。
  怎么可能。
  云倾不是说,方黎澄大字不识,是个根本跟不上时代的旧社会女人吗?
  她怎么会说意大利语?
  就算是这几个月学的,几个月的时间,就能和人正常交流了吗?
  任茯苓悄悄看了眼正在与别人说话的沈母,见她没有注意到自己,选了一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女人,询问她为什么方黎澄会意大利语,是不是嫁给林大帅之后才学的。
  “应该不是,林大帅曾经说过,林夫人一直在自学外语,听说会好几国的外语呢。”
  好几国……
  怎么可能……
  任茯苓神情恍惚的坐下,许久都没有回过神来。
  其实在现在这个年代,家中有钱本身又有志向的少爷们从小都会学习外语,毕竟现在国家混乱,各个国家的人都经常来往,他们不光学,还学习好几门。
  但小姐们一般却不会学,虽然与过去不同了,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还是许多人心中的至理名言。
  迟早都要嫁出去的姑娘,不是特别疼女儿的人家根本不会花心思培养。
  再加上一些虽然心里疼爱女儿,思想却和以前没什么变化,觉得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因此如任茯苓这样在国外上过学,有着新思想的新时代女性是很少见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她一直都沾沾自喜,以此为荣。
  可现在,没有留学出国,也没有被从小教导的方黎澄,却自学了好几国外语,甚至还能用外语流利的和人对话。
  不可否认,她被打击到了。
  尤其是,这个打击她的人是曾经被她鄙夷的旧社会女性。
  这场聚会一直持续到了天黑,任茯苓始终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亲眼看着方黎澄如何自信又十分妥帖的与各位夫人交谈,每个与她接触的人,望向她的视线都是满满的善意,与之前看任茯苓时眼底暗藏的鄙夷亦或者是同情完全不同。
  聚会结束时,任茯苓看着方黎澄与方夫人一同出了门,回头望了望沈母,咬牙跟着她们出去。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出去,就是想要多看看方黎澄,搞清楚为什么一个人可以变化这么大。
  等到出了门,任茯苓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站在门口的男人。
  一身军装长靴,英俊五官,身形挺拔修长,光是站在那,一身的气势就能让人仿佛连呼吸都能一窒。
  她怔住,僵硬的站在原地,看着那个男人展颜一笑,大步往这边走来。
  “累了吧?”
  他握住了方黎澄的手,温声道:“下次这样的聚会不来参加也没关系,反正在金城我是最大的。”
  方黎澄抿唇一笑:“我是你夫人,自然也要帮你照料这些事,何况也不是很累,聊聊天,时间过的挺快的,郑哥儿可下学了?”
  “下了,先生布置了功课,我接他回来之后便让他先在家里做功课,明天休假,说好了要带他去看花灯的。”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也不嫌累,每天腻腻歪歪的招我这个老太婆的眼。”
  方夫人笑着打趣几句,惹得方黎澄脸一红。
  林时恒却一脸的坦然:“婶婶说笑了,不与自己的夫人腻歪与谁腻歪。”
  他们又笑着说了几句话,三人脸上都是如出一辙的幸福,最后方夫人与女儿上了马车,穿着军装的林大帅骑着马,就走在马车一侧,仿佛是在守护着她们一般。
  从头到尾,三人都没有发现挺着大肚子看向这边的任茯苓。
  任茯苓看着他们一家人和乐融融的背影,想到贵为大帅的林时恒握住妻子的手温声关怀的场景,脑海中却是自从自己因为怀孕肚子渐渐大起来,脸上也满是斑点,因为婆婆坚持让她补身体好让孩子长好一些而身体臃肿后,沈云倾就不爱和她一起出门了。
  就算是出门,也不会像是还未成婚时那样,时时刻刻跟在她身边,就害怕别人看不出来他们是一对。
  任茯苓渐渐红了眼。
  在看到林时恒是怎么对待妻子后,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心目中的那个良人,其实根本没有他口中说的那样重视自己。
  任茯苓醒悟的太晚了。
  花灯节当天,沈云倾归来,只是却不是一个人。
  他带了个女人回来。
  那个女人如同六年前的任茯苓,年轻,漂亮,虽然文学不算出众,家世也没有那么好,可胜在乖巧听话,一来便奉承起了沈母,对着任茯苓冷言冷语甚至颇多折磨的沈母,却对着那个女人好言好语,满眼的喜欢。
  任茯苓端着茶过去时,恰好听到沈母带着感叹道:“若是倾哥儿娶的是你该有多好,你这才是正经儿媳妇的样子呢。”
  沈云倾也用着遗憾的声音道:“儿子也是这般想的,那时哪里能想到,任茯苓竟然是这样一个易怒又不孝顺母亲的性子呢。”
  ——“砰!”
  她手中的茶水落地。
  任茯苓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出沈家的。
  沈云倾追了出去,他自从一个胳膊两个腿被打伤之后腿脚就一直不太利索,到了阴天下雨还会发疼,因此跑的很慢,一直跑到了满街都是花灯的地方,正带着烦躁的拧着眉四处寻找,却恰好瞧见了林时恒怀中抱着方郑,笑着将猜灯谜赢下来的花灯递给他的模样。
  他笑容宠溺,完全是将这孩子当成了亲生孩子一般对待,他们从他身边路过,沈云倾下意识的藏在了一个大花灯后,生怕自己被林时恒看到又被补上一枪。
  正躲着,又听到林时恒在对着小方郑说:“可惜你娘提前约了别人,今天这花灯节,只能我们父子俩逛了,来,还想去哪里玩,爹爹带你去。”
  “我还想猜灯谜。”
  方郑双眼亮亮的看着灯谜摊子,抱着林时恒的脖子甜腻撒娇:“爹爹,我们猜了灯谜,带些灯笼回去给娘和姥姥吧!”
  “好,听我们郑哥儿的。”
  男人宠溺的腾出一只手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给了摊子老板前,又要了两个灯谜。
  他自己没插手,让方郑自己猜。
  方郑小小年纪,却很快猜出了答案,那摊子老板立刻一叠声的恭维着,“小少爷真是聪慧,这灯谜可难得很,方才来了好几个读书人都没猜出来呢,日后啊,必成大器。”
  被夸奖了。
  方郑白嫩的小脸上露出了软软的笑,有些高兴,又有些羞涩,抱住林时恒的脖子乖巧道:“谢谢老伯。”
  那摊子老板立刻又说了一通“小少爷真懂礼貌”之类的话。
  花灯很快递了过去,因为是靠自己猜灯谜赢回来的,小方郑难得得意了一小会,与林时恒要求自己下来走,昂首挺胸的一手一个花灯率先走在前头。
  林时恒今日没穿军装,笑的就像是一个普通父亲,跟随在他身后,小心照看着儿子。
  等到他们走后,沈云倾才从大花灯后面冒出了头,望着父子俩的背影,神情满是晦涩与悔意。
  那个孩子,竟然这么聪慧吗?
  可现在,他已经是别人的孩子了。
  而他这个亲生父亲,竟然连见一面都不敢,生怕惹了林时恒那个魔头,被他一枪枪毙。
  想到这么聪慧的孩子凭白成了别人家的,沈云倾神情恍惚的走了回去,连任茯苓都不想找了。
  第二日,有人找到了昏迷过去的任茯苓,她情绪波动太大,身子又被补过头,这么一被刺激,直接早产了。
  那位救了任茯苓的大夫道这是好事,若不然,照着这么补下去,等到足月生产的时候,恐怕下场就是胎儿过大,有很大的几率母子两人都会死掉。
  任茯苓听到这个消息后沉默许久,拜托人通知沈家来接孩子后,自己撑着刚刚生产的身子消失的无影无踪。
  仿佛天理循环,当初她为了上位,让沈云倾与刚刚生产的方黎澄离婚,如今自己也成了方黎澄那样的境遇,不,她比方黎澄还要惨,能够为她撑腰的娘家,已经在她执意嫁给沈云倾时,就放弃她了。
  没人在意失踪的任茯苓,就连沈家也是。
  沈母本来就不喜欢她,只在乎这个孙子,沈云倾则是有了新欢,对旧爱也就毫不关注了,只是他梦想中与新欢再次结婚的日子还没有到来,一直温顺的新欢就借着沈云倾的信任,骗走了他家中大部分财物,还顺带坑了沈家生意一把。
  本就是强弩之末的沈家,彻底落败,甚至还欠了别人财物。
  沈父被刺激的当场归天,沈云倾浑浑噩噩每日只会吃了睡睡了吃,沈母为了养活儿子孙子,只能接了浆洗衣服的活计赚钱。
  沈母没能撑太久,在第二年冬天,因为寒气入体又耽误了救治,再加上心情抑郁,永远的闭上了眼。
  沈云倾没了母亲养活,只能硬着头皮自己做事,只是他那受过两次枪子的双腿随着年岁越久,渐渐不中用起来,慢慢的,竟然从走路缓慢变成了彻底的跛子,因为脾气暴躁不能教学生,再加上他不愿意去面对曾经认识的人,只能到了一个偏僻小镇上,靠着替人写书信勉强活着。
  他将自己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儿子身上,希望儿子可以如同方郑一样聪慧过人,带着他这个父亲重新回到以前的生活。
  只是一直到了这孩子十岁,都还是顽劣不堪,对着他这个成日里只知道喝酒的父亲憎恶不已,在一个冬日,沈云倾寄予厚望的儿子留下一封信后彻底消失。
  同年,华国势力统一,林时恒为大总统。
  次年,租界收回,其他国家的人渐渐离开华国。
  又三年,大总统宣布,华国所有被抢占的地方已经回归祖国。
  饱受欺压的华国仿佛从大总统上位后便开了挂,不出二十年,就又重新站在了世界的顶端。
  那时,电视机已经算是华国很普遍的电器,沈云倾却攒了许久的钱财买了一个,打开之后,一眼就看到了熟悉的面容。
  如今的总统夫人,方黎澄。
  她穿着一身漂亮裙装,虽然已经不再是十七八岁的少女,面容却依旧漂亮优雅,眉眼间满是幸福。
  方黎澄在华国的人气很高,不光是因为她总统夫人的身份,还因为她是华国著名的作家,她的文笔触动人心,在那个艰难的岁月,一直坚持用文字来支持自己的丈夫,林时恒曾对着媒体说,没有方黎澄,就没有林时恒,足以可见方黎澄对华国的重要性。
  方黎澄这次是代表华国出访英国,随行的是方郑。
  他年纪轻,却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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