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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锦绣田园 作者:李白凤姣(潇湘vip2014-08-04完结)-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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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女人再多,我也可以不在乎。可惜,他的女人里边,注定不可能有我。”

    “不要再说了!你再说下去,我忍不住要打你了!”姚子清呼呼直喘着道。

    “哈哈!”红姐看着从来都淡定装逼,就是惊讶也都是在自己愿意,自己的控制下的姚子清,这一次真的脸红了又白,白了又红,一副不可置信,怒其不争,恨铁不成钢等诸多情绪交加,忽然就笑了,“逗你玩呢!看把你给吓得。”

    “但愿你是在逗我玩!”

    “好了,我们如今做吃的吧。”

    姚子清知道,楚轩没必要来他们家,有什么事完全可以让手下来,亲自来最大的原因是也想要蹭吃吧?红姐既然想要讨好楚轩,给楚轩做吃的,那她就满足红姐,帮红姐一下吧。

    因为是早餐,所以她做的简单清淡,边做边教红姐,不多时就上了桌。

    姚子清他们已经吃过了,但还是都坐了下来陪着楚轩和红姐。

    “楚老板,你来是有事吧?”林瑾看楚轩只顾着动作斯文优雅的吃东西,边吃还边问姚子清是怎么做的,就是不说正事,知道他耐心十足,可以一直这么不慌不忙下去,便看他吃的差不多时主动询问。

    “我要走了。以后你们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找红姐。”楚轩道。

    “走了?走哪里?”林瑾问。但他不懂,楚轩要走,用得着和他们说吗?

    楚轩看出了他的心思,微微一笑,道:“我走,自然不用和你们说。不过,我想要说。你们家很好。你们家的人也都很好。来你们家吃一顿家常菜,是一种享受。我其实也有过两个兄弟,一个女人,两个兄弟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我们之间的感情不必你们亲兄弟差。你们不过是患难与共,生死与共就算有那个心,也没有那个机会。我们却是真正的生死与共。女人虽然没有和我成亲,但我们在一起,只要相视一眼,就会觉得很幸福。我们曾经海誓山盟,约定终生。……后来他们却都背叛了我。”

    呃……

    连姚子清、绣春、王晓都竖起耳朵,想要听楚轩的故事,没想到楚轩这故事没有发展情节,直接就结尾了。

    “他们为什么背叛你?”林瑾好奇不解的问。

 第一百一十三章

    “因为我长的好看,因为我本事比他们高,因为我各方面比他们强,因为他们中了美人计,被我们对手派来的一个女人给迷惑住了,然后挑拨刺激怂恿,制造误会。那时候的我,比四爷还要老实呢!比你们大哥还要爱护他们呢!”楚轩含笑道。一个本该很悲剧的故事,他却说的很优雅温和,只是喂喂带着自嘲。

    “他们是嫉妒你?一方面和你相交,一方面又觉得各方面都被你给比下去了,和你在一起总是矮着一头?楚老板,你是想看看我们兄弟是不是有一天也会反目成仇吗?我们一家会不会有一天也分崩离析?”林瑾的脸色渐渐的黑了起来,他是个很敏9感,也很偏激的人,就算他们家也有嫉妒,也会吵架,但却绝不会承认,更不愿意听别人说。

    “三爷,你终于生气了?我就知道三爷你脾气最不好了!”楚轩脸上的笑容大了起来,也生动起来,“不要误会。我没有那个意思。人都是要和别人打交道的,我只是一时找不到适合交往的人,觉得你们很好,就和你们交往一下而已。”

    姚子清淡淡的瞥了楚轩一眼,她知道楚轩其实是孤独了,就像前世的她一样。

    楚轩是那种时刻将自己的真情实感真面目掩藏在假面之下,虽然物质上过的很奢华,事业上也很用心,很成功,却将自己的心保护的很好,困在东墙铁壁之中的人。

    “我看你是坏事做多了,想要多余好人来往,净化安定你的心神吧?是高出不胜寒,阴谋诡计之类的环境里呆久了,向往田园生活吧?虽然这种向往只是叶公好龙。我看你还是赶紧找个正经的女人好好过日子吧!”姚子清看了看外面已经升老高的太阳,又看了看一边面色平静而又沉淀的红姐,讥讽的道。别看这个楚轩此时的话说的这么脆弱,好像他此时的心也确实是脆弱的。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何况他并不是可怜人。他只是个黑心冷血坏透顶的坏人。没准下一瞬他就能立刻收回自己的心,重新用铜墙铁壁包裹封锁起来,恢复冷血无心的真面目。

    她不喜欢楚轩!也不相信楚轩!

    红姐虽然没有明说,但她总觉得红姐是被这位给毁了的,没准这位就是他们那个组织的老大。

    “林娘子倒是了解楚某啊!”楚轩看出了姚子清对他的不喜,有些错愕。他可是知道,别看他心里坏透了,但就算是那些口里说着恨他的女人,在内心深处都隐藏着对他的见不得光的心思。他的内心深处,其实也是以此为傲的。他觉得天底下没有女人能抵抗的住他的魅力,只不过许多人由于各种原因,不敢放任心里那些想法而已。

    红姐忽然也偷偷的鄙夷的瞪了楚轩一眼,就算是喜欢他,也知道他其实是个怎样黑心恶毒,自恋自傲,自以为是,卖弄风骚,玩弄女人心的人!

    楚轩觉得他有些坐不住了,倍受打击了。

    姚子清那像是看透人心,历经沧桑,居高临下,睥睨鄙夷的眼神,就已经让他觉得心里某个坚硬的棱角轰塌了。没想到红姐那么痴迷他的一个女人,居然也会对他流露出这种眼神。她好像是虽然喜欢他,却也越来越鄙夷他,了解他了,不像当初那么痴狂卑微,战战兢兢了。

    姚子清是个怪物,他早就知道。可再这样下去,红姐是不是也会像姚子清这一样,开始从内心深处骄傲起来?不过,真要是那样的话……倒也不错。至少他们两个从内心上是平等得了。她将不再只是他的奴婢,可以成为他的朋友,甚至……楚轩连忙打住心里的念头,不愿再多想。

    “我们来是和你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你弄到地,种一些花。如今‘红妆’已经有六个铺子了,只采集野花,或者收购干花,根本不够用。”红姐看楚轩还那么不干不脆,便替楚轩道。

    这确实是个事情,姚子清他们其实也在考虑这个事情了。

    “如今这个时候,地里都种上东西了,秋天的时候再说吧。实在不行,我们正好有些地,就种成花好了。”

    几个人又说了一会儿话,楚轩便告辞了。

    红姐也和姚子清告辞,答应会让人把绣春的身契送来,还依依不舍的看了好几眼姚子清的肚子,那眼神灼热而又复杂的让人毛骨悚然。

    过了两天,红姐果然让人送来了绣春的身契。

    油菜籽成熟了,该收割了。

    林辰和林睿都抽空在家里待了两天,帮林冽和林瑾收割油菜籽。其实,林睿完全可以雇两个人来帮忙干活的;林辰也可以带几个兵来干活。但他们还是选择了自己帮忙干活。

    一家人一起忙活,收割,拉回家,脱粒,虽然忙碌,但却很充实,心里也很宁静。

    晚上,姚子清很大方的用了一些辣椒,做了红油黄瓜伴凉面,一家人坐在院子里的石桌上吃饭。

    今年开春,她将去年攒的辣椒籽和紫薯都种在了院子里开的一片菜地里。如今,他们家有一百多棵辣椒,三窝紫薯。

    紫薯还不能吃,辣椒却是够他们家放开了吃,还能攒下干辣椒,做成辣椒粉。

    今年再留些种子,明年就能种十几亩地的辣椒了。紫薯明年也能种两亩地了。

    林辰在大明王手下做的很好,虽然还没有正式上过战场,但他比起那些大老粗,毕竟是有点文化的。他记性好,小时候背的一些兵法书都记着呢,在练兵上很有一套的。他还比一般人谦虚好学,能听得进建议。和白晨、小韩、越鹏相互学习,相互讨论,相互取长补短,不但几个人都觉得受益匪浅,关系也好了许多。

    “如今东洲和南边各州都已经安定了下来,等今年的夏粮收了,大明王恐怕会出兵北伐,到时候我会请命出征。”林辰道。

    大明王发展膨胀的太迅速,一口气用尽之后,便要安定后方,打一下基础。等后方安定之后,自然要出征北伐。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林睿在东洲城做生意,也做的如鱼得水,混的风生水起。

    大明王的到来,对东洲城的打击已经逐渐恢复了过来,他当初乘着东洲城许多富商举家搬离,人心惶惶之时,用很便宜的价钱先后买进来十几家铺面,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继续,如今这些铺面只卖出去了一小半,就已经捞回了本钱,还赚了好几千两,他觉得这样下去,他想要成为比姚旭恒还厉害的大商人,还是很容易的。

    宁静的夏日夜晚,习习的凉风,天青色的星空,弯弯的月牙,一家人沐浴在银色的月华里,吃饭聊天,说着各种的经历和打算。虽然每一个人都很忙,但忙的很充实。忙里偷闲这样聚在一起说话,更是温馨而安宁。

    一直到很晚,他们才收拾东西打算睡觉。

    “我去洗碗。”林瑾主动揽过了洗碗的活,这样的活他以前长做,就算如今有了姚子清和绣春,他也没有因为因此就偷懒躲闲,认为这活是女人做的。

    “还是我去吧。”绣春阻止住了林瑾。

    绣春的年纪其实不大,也就四十三岁而已,在林家养了这些日子,她已经完全恢复了四十三岁的女人该有的身体状态,要不是之前她憔悴衰老的太厉害,如今只怕看着比四十三岁还要年轻呢。

    “这怎么行?”林瑾虽然知道绣春做这些活并不累,但总觉得绣春一个长辈,在他们家却像老妈子一样,洗衣做饭,刷锅洗碗做针线的,就算有他们帮忙,也没个闲的时间,这让从小接受‘百善孝为先’理念的他总是觉得很过意不去。

    姚子清笑看着绣春和林瑾,有些人天生闲不住,闲着会觉得空虚。绣春又是个自尊心较强,生性勤俭淳朴的人,闲吃闲喝反而会心里过意不去,适当的干点活,在这家里会觉得自己是个有用的人,精神上会更自信振作。

    一番谦让之后,绣春还是没有让林瑾帮忙,一个人去洗碗了。

    如今,那张耻辱的,象征着她没有独立人0权,属于别人财产的卖身契,已经被她给毁了,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脊梁骨似乎都挺直了,多做一点活也不会觉得累。

    “那大哥,我们去睡了,你也早点睡。”林睿等人纷纷和林辰道别。

    林辰在东洲城,虽然离家不是很远,可出于某种考虑,好几天才会回一趟家。他来了,自然该让他和姚子清多呆一会儿。

    卧室,清新淡绿色为主色调,锦缎丝绸铺成的宣软的床上。

    姚子清没有盖被子平躺着,林辰撩开她的衣襟,因为每日卧兵器而长着一层老茧的大手抚摸着她的肚子,眼中的光彩格外照人。

    当初刚听到这个消息时,因为想到姚子清好像并不喜欢孩子而心情还算平静,可随着时间推移,他对她肚子里这个属于他和她两个人精血结合孕育出的生命,越来越期待,越来越喜爱。他想好了,就算将来她不喜欢这个小生命看,他也会很爱他(她)的。

    姚子清也面带笑容,温柔的看着林辰,不为别的,就为了他如此耀眼璀璨的笑脸,她就可以不计较别的,好好的生下,养大这个孩子,好好的爱这个孩子的。

    ……

    油菜籽收割完没几天,小麦也到了收割的时候。

    夏天雷雨多,收割小麦必须要尽快,不然一场雷雨,可以让小麦倒伏,甚至发芽,若是运气不好,下一场冰雹的话,就更糟糕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林家村里,不论男女老幼,只要不是身患重病,或者实在太老太小太懒的人,几乎都忙碌出动了起来。绣春也很想去割麦子。她就是农户出身,对于曾经的生活还记得不少。那些记忆,比她在姚家时锦衣玉食的日子,还要让她怀念。因为那时候她是有亲人,有自己家的。

    可惜,从小就当丫鬟,做的最幸苦的活便是洗衣裳,对于割麦子她实在是不行。

    林家的小麦不多,只有三亩,其实并不是很急迫,林瑾和林冽用两天就能割的玩,以前给地主家打短工的时候,就是体质较弱的林瑾,一个上午也能割将近一亩地呢。林睿比林瑾手快,也能割一亩。不过,那样的速度是他们玩命赶出来的。

    倒是林冽,虽然体力很好,但割麦子属于技术活,光体力好还不够,还要速度快,所以他反而不太能比得上林睿和林瑾。

    至于林辰那个‘十项全能’的大哥,一个上午能割一亩半呢!

    听着林瑾和林冽说他们以前干活多厉害,多玩命,绣春母爱泛滥,觉得心疼不已。姚子清却多了个心眼。

    有些性格习惯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

    林冽干活喜欢拼命的性格,到现在也没有减轻多少,林瑾之所以每天都跟着林冽下地,除了想要帮林冽外,主要的目的其实是看着林冽,免得林冽干起活来太投入,又犯不要命的‘二’病。

    割麦子等农活,坐起来时经常要保持一个动作,也许不一定有连武功幸苦,但对身体的损伤却比练武更厉害。

    不过,林瑾其实也很容易投入某一件事情里,然后不知不觉的就拼起命来。

    “小五,你和绣春留家里,太阳出来时注意些绿豆汤,做些点心给我们送来。”姚子清叮嘱了一番林煜,便跟着林瑾和林冽一起,也去了地里。

    “好。”林煜撅嘴,不怎么情愿的答应。

    他也想要跟着姚子清去地里,想要跟着三哥和四哥做点农活。幼年时只能像笼中的金丝鸟一样,被哥哥们细心教养呵护着,却什么都帮不上他们,一直是他心里的遗憾和隐痛呢!如今有了机会,他很想证明一下自己呢。

    “那媳妇,要不要我把车赶上?”林冽问。

    “不用。”姚子清摇头。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姚子清每天都跟着林瑾和林冽下地,林睿也回来帮了半天忙。有姚子清看着,林瑾和林冽边干活边说笑,不慌不忙的收割了五天,才把三亩麦子收割完,都码在地里。

    姚子清也尝试着割了半亩地,速度居然比林瑾还要快。

    干活如果超出自己体力的承受度,便是一种煎熬,但向他们这样,悠着干,玩着干,就是一种消遣和游戏了。

    那些浪漫文人所向往的男耕女织生活,应该是指这种生活吧。

    可惜,真要只靠着种地养家,想要这么轻松可不容易。他们家这三亩地打的粮食,只够他们家吃半年而已。这还是因为林辰和林睿不怎么回家吃饭,他们家也不用缴税的原因。

    割完麦子,就该将麦捆拉回家脱粒了。

    这是农活里最幸苦,最需要劳动力的活,一般都是好几家合作,把麦子铺在平坦的场地里,用驴或者牛拉着石磙一遍遍的碾压,将麦粒从麦秆上碾压下来,然后把麦秆分离,在利用风向与木掀等农具,将麦壳顺风扬出去……。

    姚子清早就过了三个月的危险期,又坚持每天修炼功法,还真就和林家村里大多数女人一样皮实,以前能做的活,现在照样能做。

    不过,林瑾和绣春还是总不放心她,一天到晚的唠叨着要她各种小心。

    拉麦子自然要赶车,和以前一样,还是林冽赶车,林瑾和姚子清做车厢里。林煜在家里当了几天‘大姑娘’,今天硬是也跟着坐上了车。

    林家村人的地一般都在村子西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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