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朝凤华之保护皇上-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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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腹丹书、篝火狐鸣。曾国皇帝自然是想尽一切办法向天下人证明他的王朝是顺应天命。”老人自然明白郦圭的意图,“只不过,阿耘有同我描述过那神器的形状,我和阿耘都认为,此物绝非人力能造出来的。更何况,当日天降神物,曾砸死曾国一员猛将,此事也绝非无中生有,对不对?”
“是啊,为何你能打开那神器?”眼见两人的目光重又汇聚到自己身上,凌书南忍不住挠了挠头,“这个,说起来也的确匪夷所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觉梦醒,就觉得自己理所当然能打开那个神器。”
有时候说谎话比说实话似乎更容易令人相信。老人与唐羿耘皆神情敬畏地点了点头,“世上许多事都无法解释。姑娘想必与神器有机缘。”
凌书南尴尬地笑了笑,他还真是猜对了,她和那神器离心机机缘可大了。
她于是问道:“伯伯想集齐龙珠,让谁起死回生吗?”
唐羿耘面色哀戚,“是我们整个山寨的大恩人。”老人也深深地叹了口气,“是啊,若没有他,真不敢想象我们山寨会怎样……”
唐羿耘忽然心中一动,对老人建议道:“义父,何不让书南瞧瞧赤龙珠,说不定她能知道些什么……”
凌书南心头一紧,唐羿耘这一建议简直就说到了凌书南的心坎上!她方才就一直在想该怎样才能把话题引到龙珠上,没想到他们自个儿就供出来了。不止如此,甚至还要主动展示给凌书南看。
老人沉吟片刻,于是转身离开。再回来时,手中已经端了一白瓷盒子。
凌书南微微有些讶异,按道理九枚龙珠应该是一般大小,也即是豌豆才对。她虽然不曾亲见,却也知道。譬如孙玉钦就将青龙珠收藏于腰带的带扣反面,教人根本就找不着。可是这老人却反其道而行,用这么大的瓷盒来装那么袖珍的小玩意儿。
咦?不对啊,这个白瓷盒的形状怎么有点眼熟,长方形,长度嘛,刚好可以双手捧住,眼见老人已经把盒盖打开放在一旁。对了,那盒子上面还画了纹样,好像是八仙过海,有仙鹤,还有松柏,旁边还有一行小字,“驾鹤仙游,万古长青”。
“咣当——”凌书南的心灵被撞了一次,这分明就是一个骨灰盒!没想到老人居然会将如此重要的东西藏在骨灰盒里!
凌书南立马就朝他竖起大拇指,“伯伯,您把龙珠藏在这里?您这招真是高!谁会去偷骨灰盒啊!哈哈,我太佩服您了!”
然而,她的赞美并没有得到半点回应,凌书南不由瞟了一眼唐羿耘,只见他面色含霜,她心底一咯噔,难道她夸奖老人高招不对么?
她不明所以,伸长脖子往骨灰盒里一探,只见那里头晶晶躺着一个白布包,鼓鼓囊囊的,不知道包了些什么。
凌书南不解地指了指,问道:“这里边是棉花么?用来防震的?”她心想这个老人还真是细心,生怕龙珠放在这样的匣子里撞坏了,特意把它包起来。
一旁的唐羿耘早已经瞪大了眼睛,一颗心梗在喉咙口,半天说不出话来。
气氛变得有些压抑,老人隔了好半天,终于缓缓说道:“这是我发妻……的骨灰。”
第十三章 浴火凤凰舞(3)
“这才是赤龙珠。”老人从那包骨灰的旁边拣起一小瓷瓶,敢情那才是用来放龙珠的。
“呃?!……”凌书南嘴角扭曲,脸部神经立马僵硬,收都收不回去。好吧,她终于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看来没事还是别乱说话。
唐羿耘清了清嗓子,连忙把话题往主旋律上引导,“义父,我来吧!”
老人应许。
唐羿耘于是取了烛台,用火折子点燃。当烛火燃起,唐羿耘便拿起瓷瓶向那跳跃的火苗靠近,当一股幽蓝色的火苗从瓷瓶当中倏地窜出来时,他索性把整个瓷瓶倒过来,凌书南惊诧地看到,一颗白色浑圆的珍珠飞向火焰。
不同于孙玉钦的那颗青龙珠,能使清水变成荡漾的碧波,这颗龙珠就像是浴火重生了一般。火苗仿佛给了它一股托力,它能够停留在火焰上,匀速地旋转,它旋转时,火苗也随之摇摆,就犹如波浪被它晕开,在它的周围形成一道金色的光圈,而这颗龙珠就犹如浴血凤凰正在那火焰中独舞,光芒四射。
虽然凌书南并不曾见过碧海神珠,但当她看到这样一幕时,却是立马就认定了这枚龙珠定然是真的无疑!
她正看得入迷,孙玉钦手里的白瓷瓶忽然横穿而过,龙珠带着火星重新坠入瓶中。因对着火焰太久,凌书南猛一抬眼,只觉得眼前一片混沌茫然,好一会儿视力才恢复过来。
眼见老人重又将那小瓷瓶放回骨灰盒,小心谨慎地把它盖好,凌书南的心中直有一种冲动,恨不能立马就将赤龙珠抢过来。
“可有什么感悟?”唐羿耘见凌书南半晌不语,不自觉地就对她抱有了一丝期望。凌书南尴尬地笑了下,摇了摇头。
倒是那老者笑着替凌书南说话,“阿耘,机缘本就是随缘,哪里是能强求的?你别逼书南了。”
唐羿耘虽有些遗憾,但也知道老者说的是实话,当下便不再提此事。
凌书南陪着老者用完午饭,唐羿耘又领着她四处闲逛。两个人年龄相仿,又“真心”相交,只不过半日的功夫,凌书南便已将谖草谷中的情形了解清楚。
原来那老者名叫孙聚堂,本是吴国末帝的堂叔,与其子孙耀手握重兵。吴国战败后,末帝原本希望他们父子能够与其他孙氏王族及重臣重建吴国。只是,或许孙聚堂年事渐高,经历过许多事后,早有了淡薄之心。于是,在孙聚堂之子孙耀于石城举旗之时,孙聚堂的红袖军在前去会师的途中,路过此地时,孙聚堂临时起意,率领手头几万精兵隐匿于这山谷之中。
这里风景秀丽,又不通外界,再加上此地原本就是三不管地带,以至于孙聚堂在此落草,知者甚少。他这一待便待了十数年,倒是苦了孙耀。
本来孙耀还指望和父亲互相呼应收复失地,却遭此打击,兵马陡然被削去了一大截自是不提,此举对军心的撼动才是最致命的。权衡之下,孙耀最后只好在石城自立为王,称自己为小吴王。只可惜,他虽有复国之心,却实在无君主之能,小吴国自建国起,便内乱不止,好像随时都有可能分崩离析。
两个人并肩坐着,看着太阳渐渐隐藏到山后去,红霞笼罩下的山寨显得格外地有魅力。有汉子挑着一肩挑着担子,一面唱着嘹亮的山歌悠哉地从他们前面走过:太阳出来四山黄,打把伞儿到花前,双手扒着妹娃肩,有句话儿不好言……
凌书南早已陶醉其间,一下子就理解了孙聚堂的选择。国仇家恨固然令人悲愤,可珍惜眼前拥有的才更重要。如今,他的这些精兵早化身为庄稼汉,有些人甚至在这山里成了家,生了娃,过着平淡又甜蜜的幸福生活。
第十三章 浴火凤凰舞(4)
“这都得感谢伯伯。”凌书南由衷地感慨道。倘若孙聚堂没有选择隐居,这些人中只怕有很大一部分已经不能再嗅到这花香,不能再看一眼这世界;而其他侥幸在沙场上活下的人,却也好不到哪里去。风餐露宿,九死一生,一将功成万骨枯,即便吴国复国成功,他们又能得到什么?
唐羿耘不以为然地耸耸肩,“我可不认为每天窝在这里有什么好,无聊死了!”
凌书南斜睨他一眼,到底是二十来岁血气方刚的青年,当然不甘于窝在这里,她忽然想到唐羿耘的年龄,“那你呢?你是在这个山谷出生的吗?”
唐羿耘摇了摇头,“不是,我是个孤儿,无意间闯入这山谷的,义父好心收养了我。”
凌书南见唐羿耘面有惆怅,心道他定然还是挺留恋外边的世界,说不定还想念曾经的家人,于是活跃气氛道:“也是,你不该待在这儿,省得你一无聊,就要扮野人。”
唐羿耘听了,哈哈一笑,抱着臂上下打量起凌书南,“说起来,我这野人还没扮完呢,还差最后一步——”他说着作势就要来抱凌书南,“喂,吃饱喝足了,该办正事啦!”
“不正经!”凌书南笑骂着捶了他一拳,哪知道一用力,又牵扯着胸口疼。唐羿耘这才停止打闹,只是捉住凌书南的手,半真半假地望着她笑,“既然你这么喜欢这里,就别回孙玉钦那儿了,陪我住在这儿吧?”
………
住在这如画的山谷里,每日浇浇花,钓钓鱼,傍晚到山上看日落,晚上则一伙人围着篝火开Party,就像常驻在度假村一样……这样的生活也算是惬意了。老实说,如果一时回不去,在这样的世外桃源度过也算不错了。只可惜,她身上的毒怎么办……
一想到此,凌书南顿时睡意全无了。她刚叹了口气,就听到身旁传来一声轻嗤,她吓了一跳,猛地睁开眼,扭头斜睥,差点没吓一大跳,窗前月下,已立着一黑影。
“还知道叹气,看来没忘记自己的任务啊。”
一开口,凌书南就觉得心情一垮,除了郦天霄还能有谁。
凌书南没好气地哼了一声,忽然意识到郦天霄应该是被关在山谷外的粮仓里才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似知道凌书南心中所想,郦天霄不屑地说道:“那种机关还拦不倒我。”
凌书南撇了撇嘴,自然又是一阵腹诽,既然这么牛逼,自己去抢龙珠啊,偷偷摸摸就只知道来使唤她。
“怎么样,今天有什么进展?”郦天霄浑然不觉凌书南对自己的厌恶,索性坐下,一副愿听凌书南细细道来的样子。
凌书南虽然别扭,可事关性命,当然还是得主动卖力地展示自己一整日的收获,从山谷情形到孙聚堂的来历,再到那枚赤龙珠的模样也都一一详述。
郦天霄在一旁静静地听着,以至于凌书南讲完好一会儿,郦天霄都没有回话,似乎还在思考着什么。
难得这个讨人厌的家伙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居然一句冷嘲热讽都没有,凌书南不禁有些得意地问道:“太子爷,不知小女子可还有点利用价值?”
凌书南刚一说完,便感觉到郦天霄的两道冷芒射向自己,又不自觉地嘲弄起来,“看来这副皮相在这种乡野之地,也还是有些市场的。既然如此,你还不趁热打铁把东西弄到手?”
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凌书南没好气道:“太子爷,你没听清楚吗?那个赤龙珠在他已逝夫人的骨灰盒里。他与那骨灰盒朝夕相对,我怎么下手?”
郦天霄冷笑道:“孙聚堂没有八十,也有七十好几了。以你的武功,出其不意制服他,绝非难事。你明明都已经见过赤龙珠了,却迟迟不肯下手,该不会有别的原因吧?”
他不知为何,就想起凌书南趴在唐羿耘背上的情形,这女人刚才就一副流连忘返的样子,显然这一整日过得很是不错。“别忘了,还剩下三天……”
“太子爷也用不着一天提醒几遍吧。”凌书南恨恨道,你以为我不想拿吗?她当时恨不能伸手就抱着骨灰盒跑,可也要她跑得出去才行啊。
“我根本就不会武功。”凌书南无奈地说道。
“哦?”
听郦天霄的语调就知道他不信,凌书南只好补充一句,“我是厨子。”
郦天霄半天没吭声,凌书南犹疑地看着他,只听他“扑哧”一声笑了起来,“怎么通房丫头也能是处子?难不成孙玉钦他不举?”
不举?凌书南怀疑自己听错了。她当然知道“不举”的含义,可是联系上下文,她实在不理解郦天霄怎么会用出这个词来。
肯定是自己想歪了。或许在这里,不举还有别的意思,于是凌书南十分虚心地问他,“什么不举?”
郦天霄无比反感地皱起了眉,“够了。本王没空看你演戏!”他也算是阅女无数,眼前这女人明明放荡得要命,居然这会子来装处子?!这么拙劣的伎俩也想要色诱他不成?
“你是不是处子,本王没兴趣。”郦天霄站起了身,好让自己离这个女人远点,“两个时辰后,你去孙聚堂那儿,把赤龙珠偷出来。之后往北走,在枫树林里等我。”
“两个时辰后?!这时候他都睡了!”凌书南难以置信地看着郦天霄他也用不着这样为难她吧。
郦天霄已走至门边,“两个时辰后,将生突变,你趁乱去就是了。”眼见他就要走了,凌书南忽然喊住他,“对了,你那儿是不是有飞刀?能不能借我一把?”
郦天霄嘴角挑了挑,好似在说,你不是不懂武功么?
耳畔风声一紧,一道银光已“叮”地一声落在了凌书南的枕畔。
…
第十四章 最毒是谁心(1)
“着火啦!着火啦!”
凌书南刚刚收刀,就听见外边嘈杂声起。她连忙凑到窗边一看,只见远处森林一片火光,将黑幕般的天空照得如同白昼。那火海肆虐地蔓延开来,一面吞噬着森林,一面凶猛地朝这边扑来。
森林大火可不比寻常火灾,一不留神,一个山头接着一个山头都将化为灰烬。此时又是秋冬之际,好些日子都没下过雨,最是干燥。即便这个山谷再秀丽如画,却也挡不住火海无情。好在那些山民都是军士出身,慌乱了一阵,立马便组织起来准备去扑灭。
凌书南微一失神,便明白过来。这就是郦天霄所说的突变?!没想到他为了一个小小的赤龙珠,竟然去放火烧林子?!郦天霄这一把火,点起来容易,可想要扑灭却是谈何容易?
她不得不承认,郦天霄的这一招的确有效。不论是谁,此时都没办法淡定地留在房间里头,更何况孙聚堂还是山谷这一切美好的缔造者。他岂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世外桃源”就这样被葬送?
凌书南一咬牙,也冲了出去。只是回望那一片火海,想到郦天霄的做事手段,凌书南不自觉地就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
她赶到孙聚堂的小楼时,大门大开着,带着些焦糊味的暖风刮来,房内的灯烛正一明一灭。
凌书南忍着痛,迅速地走进房间,忍着痛在里边呼唤了几声,“孙伯伯?你在吗?”
自然是无人答应的。到底是在世外桃源住了好些年,这里没有鸡鸣狗盗之徒,亦没有纷争,孙聚堂等人眼见大火突起,都一股脑儿冲向火场看情形,又岂会有人留下?甚至走时匆忙,连门也忘了带上。
凌书南直奔孙聚堂的卧室。她白天里已暗自留意,孙聚堂取骨灰盒时,人并不曾出过小楼。而以孙聚堂对骨灰盒小心翼翼的程度,以及骨灰盒上一点灰尘都没有的情形来看,显然孙聚堂非但没有将其闲置一旁,只怕是时时拿出来抚摸的。如此瞧来,孙聚堂将其收藏在卧室里的可能性极大。
凌书南拿起烛台,缓步进到里间卧房。老人的卧房自然不比女子闺房,陈设简单整洁,凌书南手擎烛台只略走一圈,便一眼瞧见了那个“万古长青”的骨灰盒。——此刻正静静地躺在床头!
虽然看得出孙聚堂对他的亡妻十分悼念,可一想到他天天搂着这骨灰盒入睡,多少还是有点犯怵。凌书南在床前默立片刻,想到很快就能拿其换到解药,终于一咬牙,打开骨灰盒,迅速地将那小瓷瓶拿出来。
当她刚把骨灰盒盖好,转身欲出卧室时,迎面便瞧见唐羿耘朝自己走来。凌书南的心咯噔一跳,下意识地就捏紧了手心,可唐羿耘的脸色却像打了一层霜,“你怎么会在这儿?”
凌书南稍稍定神,连忙说道:“哦,我看见山林发大火,担心孙伯伯安危,所以过来瞧瞧他。哪知道他并不在房里。”
“是吗?”唐羿耘语调上扬,